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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驻马达加斯加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类型:

2025-03-25 13:18

行政区划

马达加斯加共设6个省(province)、23个大区(région)、119个县(district)、1695个乡镇(commune)和1.8万个社区/村(fokontany)。根据现行宪法,马达加斯加地方分权(自治)体系涵盖省、大区、乡镇三级。2023年6月,马议会两院通过设立第24个大区Ambatosoa的法案,但法令尚未对外颁布。

一级行政区为省。2007年修宪取消自治省、改设大区,但 2010年通过的第四共和国宪法恢复省级建制,并保留大区设置。目前省一级政权机构仍未产生,23个大区实际行使一级行政区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