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经贸新闻

马达加斯加对进口肥皂等三种产品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文章来源: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世界贸易组织(WTO)网站720日讯,马达加斯加717日向世贸组织保障措施委员会通报,马调查机关已对进口肥皂(法语:savons)、润滑油(法语:huiles lubrifiantes)、食用植物油和人造黄油(法语:huiles végétales alimentaires et margarines)三种产品作出保障措施终裁,裁定涉案产品进口激增,对马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但暂不对涉案产品实施保障措施。

进口肥皂案调查期为201411日至20181231日。涉案产品的马达加斯加税号为3401111034011190340119113401191934011990340120103401209034013000,主要进口自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巴基斯坦。

进口润滑油案调查期为201411日至20181231日。涉案产品的马达加斯加税号为27101933,主要进口自南非、埃及和阿联酋。

进口食用植物油和人造黄油案调查期为201511日至20181231日。涉案产品的马达加斯加税号为15079000150710101508900015091010150990001510000015111011151110911511900015121110151219001512211015122900151411001514111015141900151491101514990015171000151790101517909015180000,主要进口自埃及、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

此前,马于2019814日启动对三种产品的保障措施立案调查,并于91日起对涉案产品征收附加关税作为临时保障措施。2019924日,马调查机关通报,考虑到国内公众利益,决定取消对三种产品实施的临时保障措施,继续进行保障措施调查。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