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马达加斯加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Bureau de l'Économie et du Commerce de l'Ambassade de la République Populaire de Chine en République de Madagas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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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体系

马达加斯加已建立以《银行法》《保险法》《小额信贷法》《外汇法》为主的金融法律体系。

马达加斯加银行和金融业监管委员会(Commission de Supervision Bancaire et Financière/CSBF)为国家金融和保险监管部门。CSBF由马达加斯加中央银行行长、第一副行长、经济和财政部国库总司负责人、最高法院代表、业界人士等8名委员组成,由央行行长任主席;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年向总统、总理及国会提交年度业务工作及金融体系运转情况报告;秘书处设在央行。CSBF对金融领域投资申请采取逐案审批制。

比如申请在马达加斯加设立商业银行,须按《银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要求,向CSBF提交申请函、公司章程稿、股东及管理人员名单以及相关财务证明文件等书面材料,且须满足注册资本不少于30亿阿里亚里(约合80万美元)等要求。

当前,马达加斯加主要商业银行均为外资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