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达加斯加对进口打火机征收特别消费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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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13 21:27 文章来源:驻马达加斯加使馆经商处 |
|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
据马达加斯加《午报》消息,马财政与预算部近期开始对进口打火机和点火器征收每件500阿里亚里的特别消费税。通知明确表明对进口的一次性打火机、可充气打火机、其他打火机和点火装置(36.03号火柴除之外)及其零部件,每件征收500阿里亚里的特别消费税(目前汇率:1美元=2000阿里亚里)。上述产品进口商需向税务管理中心先行申报并缴纳相关税款后方能清关提货。但是,通知中也提到,在本地生产的打火机和点火器将不受新的征税规定限制。
上述通知一经发布,即引起了行业进口商和经销商的强烈反应。据行业人士介绍,目前每只打火机市场售价仅为200阿里亚里,政府对每只打火机征收比售价还高的500阿里亚里特别消费税,这不仅极大削弱了进口打火机的竞争力,也促使进口商将成本转移到消费者身上,大大提高了消费成本。
(王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