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经贸新闻马达加斯加概况政策法规中马合作企业名录商旅服务经贸机构商情发布市场调研
当前位置: 主页 >  政策法规 >  外贸 >  正文

马达加斯加对外贸易的有关法规和政策
2009-08-28 01:44  文章来源:驻马达加斯加使馆经商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1、贸易主管部门

马达加斯加主管贸易的政府部门是马达加斯加经济、贸易与工业部。

网址:www.meci.gov.mg.

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总政策,并负责对这些政策的协调、跟踪和评估。加快私营领域特别是工业、手工业、技术转让等领域的发展,加强马达加斯加经济竞争力。

2、贸易法规体系

马达加斯加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有《公司法》、《投资法》、《海关法》等。

3、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马达加斯加所有经济实体享有经营对外经济贸易的同等权利,公司可根据企业自定的章程自由管理企业。马达加斯加政府制订了一系列鼓励投资、发展经济的法律法规。在遵守马达加斯加现行的法律法规前提下,实行投资自由政策。除少数珍稀品种受限制外,其余商品均放开经营。  

【 进口管理】 为了促进进口,马达加斯加对部分商品实施免关税待遇,包括成药、肥料(矿物肥料、化肥和动物肥料)、手扶拖拉机等。马达加斯加进口商品暂无配额限制。

【 出口限制】 为了保护稀缺资源,马达加斯加禁止红木、紫檀木和巴里桑等名贵树种的原木出口(但加工成品仍可出口)。另外,马达加斯加拥有世界上多种珍稀动植物,属于限制出口资源。

4、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马达加斯加对各类动植物产品的进口有检疫的要求,要求对进口产品的特征及进口商的相关信息进行检查。

【 农产品贸易】根据马加斯加法律规定,农产品、畜产品进出口须向马达加斯加农、牧、渔业部提交申请。具体规定请查询:www.maep.gov.mg.

【 动物检疫】 根据马达加斯加动物检疫规定,活动物进口商应向农、牧、渔业部下属“动物检疫局”申请动物进口许可证。商品入境时由驻口岸的动物检疫员查验产地国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和动物检疫证及马达加斯加农、牧、渔业部“动物检疫局”签发的进口许可证。活虾进口由“水产管理局”负责检疫工作并颁发进口许可证。

【 植物检疫】马达加斯加农、牧、渔业部下属的“植物保护处”负责植物检疫工作。进口植物及植物产品应向马达加斯加农、牧、渔业部“植物保护处”申请进口许可证,接受设在海关的植检办公室检查,出示产品原产国有关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并准备样品以供“植物保护处”检疫。

禁止入境的植物、植物产品及有害生物目录由农牧渔业部长发布。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马达加斯加经商参处邮箱